海关总署发布两则公告,欲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最近海关总署发布两则公告,欲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一起来看看详细报道。
据海关总署官网消息,海关总署今日发布《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其中提到,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海关总署指出,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提升前两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
其中,《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对进口博览会备案、展览品审批和准入、进境物资申报、展览品查验与放行、展中监管、展览品处置、记者采访器材分别进行了解读。
海关总署明确,国家会展中心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提前完成进口博览会信息海关备案,采取“一次备案、分批提交清单”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确保进口博览会物资抵达口岸后快速通关。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等展览品需办理检疫审批的;入境前参展商应当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境。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海关依法派员实地监管。国家会展中心、主场运输服务商以及参展商应当遵守海关对展览品展示、销售的管理规定,配合海关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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